根据《四川省“省级百强中心镇”考核办法》(川中心镇联席办〔2021〕2号)文件要求,经市(州)推荐、专家评审、部门审议等环节程序,经研究,拟将以下镇列为“省级百强中心镇”入库候选镇予以公示,公示期5日(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书面方式向村镇建设处反映。
四川省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1年7月23日
根据《四川省“省级百强中心镇”考核办法》(川中心镇联席办〔2021〕2号)文件要求,经市(州)推荐、专家评审、部门审议等环节程序,经研究,拟将以下镇列为“省级百强中心镇”入库候选镇予以公示,公示期5日(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)。公示期内,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书面方式向村镇建设处反映。
四川省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
2021年7月23日